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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到集团就高新企业研发补助费用进行核定
发布者:【综合】易春明 发布时间:2017-04-22 阅读:0

   4月19日下午,茂名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钟扬芬同志率工作组到集团调研指导工作,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进行核定。

 

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铭寿、副总经理张双猛陪同钟扬芬同志一行先参观了集团荣誉室,然后召开了核定会议。会上,许铭寿副总经理向钟扬芬一行介绍了集团近年来市场开拓、业务发展、经营收入、税收、社会统筹、对社会的贡献等情况。特别介绍了茂化建为中国炼化“四桶油”搞好技术创新,提供优质服务的典型案例。钟扬芬副调研员听了介绍后,对茂化建近年取得的经营业绩深表赞赏,认为茂化建作为茂名的骨干企业,市十大纳税户之一,为茂名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茂化建持续稳定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接着,双方就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钟扬芬副调研员首先祝贺茂化建有效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切实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作出贡献表示感谢,希望茂名有更多象茂化建这样的创新型企业诞生。

 

据了解:集团去年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作为政策补贴,广东省财政厅、科学技术厅下拔了研发补助费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立项开展研发工作。钟扬芬副调研员说,这次到茂化建公司,主要目的就是对茂化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了解及研发补助费用的发放前进行核定,把好下发关,及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钟扬芬副调研员一行3人对集团《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申报书》抽查、核定。在检查中,钟扬芬副调研员指出:研发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是国家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体系、中心或实验室,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并按相应政策给予财政支持。按照有关规定,研发补助费用要用到项目创新研发上,要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经费支出,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真实合法填报数据。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所涉企业未来三年申报的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集团专业总师、技术质量部部长杨文志就集团研发补助费的使用向钟扬芬副调研员作了详细介绍,表示茂化建已经成立了技术研发中心,切实加强研发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最后,钟扬芬副调研员总结指出:通过检查,茂化建对研发补助费用的使用论证充分,符合下发条件,政府在财税、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个性化服务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集团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梁先明、专业总师、技术质量部长杨文志、财务部副部长莫海容、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吴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核定会议。 (图/文 名章)